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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方案:拟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

日期:2018/11/15 浏览: 164人评论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3月13日上午举行第四次全体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交大会审议知识产权。方案显示,拟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知识产权。为解决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方案提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知识产权。

拟重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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