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1/08 浏览: 116人评论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知识产权。根据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知识产权。
国务委员王勇受国务院委托对方案作说明时表示,此举系为解决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知识产权。
在职责上,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总局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执法职责则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知识产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介绍,知识产权涵盖了专利、商标和版权三个部分,在目前行政体系中,专利由知识产权局管理,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管理,版权则由国家版权局管理;原产地地理标志类似于商标,不过和商标管理是分离的,放在国家质检总局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体系的专利、商标等分属不同部门管理,首先带来的是执法冲突的问题知识产权。姚欢庆指出,这其中,最主要涉及到的是工商局的商标执法与专利局的专利执法冲突知识产权。姚欢庆指出,这其中,最主要涉及到的是工商局的商标执法与专利局的专利执法冲突。
他举例说,一个商品质量出了问题,可能既有质量本身的问题,从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角度来看,工商部门可查处。另一方面,假冒伪劣商品也可能会涉及商标问题,也可能会涉及专利问题,这就会出现多重管理问题。
姚欢庆认为,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都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分散在各部门,职责重组非常值得肯定。
首先来看,原来是分头管理,执法的尺度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解可能会存有差异。拟统一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来管理,会更好地统一执法的尺度。比如说,原来对损坏赔偿或者行政处罚的力度存在差异,统一后或可解决这一问题;
其次,商标和专利涉及大量行政审批程序,原来是由两个不同部门来管理,在管理的手段和高效性上,肯定会有差异,如果统一到一个部门,就可以相互借鉴、相互学习,使得整个行政管理效率大大提高;
最后,商标和专利的执法职责若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承担,将来就会有一个大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一般意义上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都会放在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环境下监管,这不仅有助于避免多重执法,也有助于执法标准的统一。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韬略认为,重组或对专利执法有益处。他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目前专利执法的队伍不是很强,而工商部门的执法能力相对来说是较强的,且执法人员比较充足,重组后,或能提升专利执法力量。
不过对于未来的拟重组,姚欢庆还指出,虽然商标和专利都属于知识产权,但毕竟是两项不同的知识产权,在认知双方各自差异的情况下,行政管理部门需要考虑如何将它们较好地融合在一起。
此外,姚欢庆还指出,根据拟重组方案,商标、专利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放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来管理,执法的方面放到市场监管部门来管,这涉及两者协调统一的问题。“因为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权利,需要有比较高的知识产权的水平,执法监管部门在开展该项工作时,能否较好地协调统一,在未来是挑战。”
不过张韬略认为,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肯定会有一个磨合过渡期,可能会出现执法能力不适应专业需求的问题,但这个问题本来也存在,并非重组后才产生的问题。“重组后,有执法权限的部门,势必要去努力学习、培训等,来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张韬略也认为,重建国家知识产权局更有助于从国家战略层面来实施或者制定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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