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1/01 浏览: 163人评论
发明专利的证书是这样滴
(1):新颖性专利申请。是指在申请及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献中专利申请。
(2): 创造性专利申请。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专利申请。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本质区别,是非效果,而且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专利申请。
(3): 实用性专利申请。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生产中应用制造和作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技术方案是完整的、可行的,同一技术领域内的中等技术人员能够多次重复使用效果相同,即必须具备实施性、再现性,而且必须能够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性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二十年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二十年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2): 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3):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十年
(1)是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十年
申请号:
在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给予专利的申请号。
专利号:
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上专利号为:ZL(专利的首字母)+申请号。
若一个专利在申请中,但是却在申请号前加上ZL字母,属于使用不当,工商行政部门会依法给予查处。
我国的专利号基本分为一下两种情况:
2002年之前的专利号,它分为四段:例如:97101765.4第一段为前两位,表示提出专利申请的年份,如"97"表示1997年提出的申请;第二段由第三位数字组成,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1"表示发明(如果是"2"表示实用新型,"3"表示外观设计,"8"为PCT发明专利申请,"9"PCT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第三段由第四到第八位组成,表示当年该类申请的序号数,如01765表示当年1765件申请;第四段由第九位的一位数字或符号组成,是计算机自动生成的校验位,它可以是0~9的任一数字,或者是字符X,如:例中的"4"。
自2002以后,专利号基本格式为200210000001.1,第一段2002表示为2002年;第二段由第五位数组成,表示申请的种类;第三段由第六至十二位组成,代表当年该类别申请的序号数(位数的增加一方面代表着近年来申请量的增加,着实令人欣慰和鼓舞;另一方面确又给知识产权局增加了工作量,时间延长);第四段由最后一位数字或符号组成,是计算机自动生成的校验位,由计算机给予。
已经被授权的专利的专利号即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授权证书上的专利号为申请号前面加ZL。如某某授权专利的专利号为ZL200310100002。
专利号以其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ZL”开头,后继九位数字和一个小数点,其中小数点前八位中最前面两位数表示申请专利的年代;第三位数表示申请专利的类别。
发明受理、缴纳申请费及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发明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审程序通知书
发明审查意见通知书
视为放弃通知书
1、专利请求书
2、委托书
3、减缓请求书(个人和开具了减缓请求书的公司)
4、减缓证明材料(公司需要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个人需要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
发明还需要:
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
实用新型还需要: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
外观还需要: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优先权是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其主要意义是:申请人有权要求在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以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作为判断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上述的一定期限,称为优先权期限,上述的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称为优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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