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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版权局:互联网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营商环境

日期:2018/10/22 浏览: 125人评论

中新社苏州10月21日电 (王庆凯)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21日表示,互联网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自己的营商环境,才能做大做强,这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知识产权

第七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正在江苏苏州举行知识产权。于慈珂在博览会期间举行的阿里巴巴集团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版权保护合作签约仪式上指出,中国高度重视互联网建设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版权局联合多部门已连续14年开展了“剑网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推动社会共治,维护网络版权秩序知识产权。

当前,中国尊重和保护版权已成为行业共识,但在互联网助推下,仍然面临盗版迅速、维权艰难、信息不通的尴尬局面知识产权。以图书版权保护为例,互联网给版权保护带来新难题:出版社发布图书时,会遭遇“上架即被盗版”;互联网平台打击盗版图书时,却受困于图书发行时间、数量、定价等,难以进行监控和有效治理知识产权。

于慈珂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完善法规、加强执法,更应积极推动网络版权保护社会共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知识产权。

为此,阿里巴巴推出了新书版权保护项目,图书权利人输入图书信息,在大数据等技术的支撑下,平台会主动防控盗版图书销售,并快速响应权利人的维权要求知识产权。

“治理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离不开平台与各方的合作共建”,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表示,图书版权保护计划,是阿里与出版社及民营书商通过深度合作,基于双方信息互通,综合使用线上防控、线下打假等多种手段,共同解决新书“上架即被盗版”的行业难题知识产权。

“治理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离不开平台与各方的合作共建”,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表示,图书版权保护计划,是阿里与出版社及民营书商通过深度合作,基于双方信息互通,综合使用线上防控、线下打假等多种手段,共同解决新书“上架即被盗版”的行业难题。

合作仪式上,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理事长、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表示,2000年多家北京出版社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需要,成立了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联合走上了打盗维权之路。18年的维权路,走过了从线下实体维权到线上维权,线上线下结合维权的历程,付出了艰辛和汗水。

黄强表示,新书版权保护项目是基于平台和技术的力量,在大数据支撑下的技术维权合作,出版社加入项目后,维权将由被动投诉变为主动防控。同时,出版社也将重视项目中大数据的供给、采集和应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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